ac米兰成功承办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卫生保健专业师资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
2025年12月16日至20日,由中华口腔医学会主办、ac米兰官方中文网站承办的“口腔卫生保健专业教学能力提升师资培训班(红河站)”顺利举行。来自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空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武汉大学口腔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口腔医学院等单位的权威专家联袂授课,来自全国13家高职高专院校的骨干教师与行业专家齐聚红河,通过教学展示、专家点评、课程研讨邓多元形式,共同探索口腔卫生保健专业师资发展路径,协力搭建教学质量提升平台。


12月16日至18日,培训班首先开展了为期三天的“院校指导与观摩”环节。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卫生技师教育指导委员会委派专家深入善工楼四楼实训中心,对《手用器械龈上洁治术》《龈下刮治术及根面平整术》等专业核心实训课程进行了现场教学指导与示范。口腔学院口腔卫生保健专业教师团队与2024级学生共同参与了真实教学场景的展示,并与专家组围绕操作规范、教学评价、实训组织等关键环节展开深度研讨,形成了“教学—演示—反馈—优化”的闭环提升模式,切实推动实训教学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

|
“手用器械龈上洁治术”王露敏授课 |

|

|
专家组徐新月现场演示“手用器械龈上洁治术” |

|

|
“龈下刮治与根面平整术”吴雪莲授课 |

|

|
“牙周探查与病例书写”专家组徐新月授课 |

|

|
“刷牙、牙线、牙间隙刷”的使用程芳授课 |

|

|
“刷牙,牙线,牙间隙刷”专家组郭静教学反馈示范 |
“牙菌斑显示方法、局部氟化物及漱口水的使用”专家组郭静教学反馈 |

|

|
“牙菌斑显示方法、局部氟化物及漱口水的使用”李莎授课 |
案例角色扮演模拟实践 |

|

|
“窝沟封闭术”罗梦娜授课 |

|

|
教学评价、操作规范探讨 |


12月19日,口腔卫生保健专业师资教学能力提升研讨工作会在厚德楼博闻报告厅召开。在开幕式上,ac米兰官方中文网站党委副书记、院长唐飚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学校情况和近年来学校在口腔医学教育上取得的成果:口腔医学专业助理医师考试通过率连续8年居全省同类院校首位;践行“乡村振兴、牙科先行”理念,帮扶州内19家基层医疗机构建成口腔科;推进教学改革,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卫生保健两专业跻身全省同类专业首位,口腔医学专业还获评省级教学创新团队项目。他表示,本次研讨会是夯实师资力量、推进专业内涵建设的重要契机,期待以次交流为纽带,深化多方互动、探索教学创新、推动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与教学质量。

中华口腔医学会副秘书长刘宏伟就专业核心课程设计作专题报告,并提出三点发展建议:一是支持有条件院校建设附属口腔医院,夯实临床教学平台;二是深化院校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三是保障核心专业课程由具备相应资质与实践能力的教师承担,从源头提升教学质量。
在随后的专题报告环节,与会专家围绕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进行了系统解读与分享。中华口腔医学会刘宏伟副秘书长首先就口腔卫生保健专业核心课程设计作专题报告;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胡文杰教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侯本祥教授分别对牙周病与龋病诊治技术的教学大纲进行深入解读;武汉大学口腔医院杜民权教授阐述了《口腔流行病学调查与监测概要》的教学要点;空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轩昆教授、北京大学口腔医院李健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口腔医学院王丽珍教授则先后对《口腔预防保健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医学基础概要》等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了系统讲解。最后,刘宏伟副秘书长还就《口腔疾病概要》的教学大纲进行解读。系列报告内容全面、针对性强,为参训教师提供了系统的理论指导和清晰的课程实施思路。

中华口腔医学会副秘书长刘宏伟教授解读口腔卫生保健专业核心课程设计、《口腔疾病概要》教学大纲
|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胡文杰教授解读牙周病诊疗技术教学大纲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候本祥教授解读龋病诊疗技术教学大纲
|

武汉大学口腔医院杜民权教授解读《口腔流行病学调查与监测概要》教学大纲
|

空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轩昆教授解读《口腔预防保健学》教学大纲
|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李健教授解读《口腔解剖生理学》教学大纲
|

上海交通大学口腔医学院王丽珍教师解读《口腔医学基础概要》教学大纲
|
12月20日上午,培训进入“操作技能演练与教学技能提升”阶段。在专家组指导下,参训教师与学生分组进行了牙周探诊、手工龈上洁治、窝沟封闭等关键技能的操作演练与考核评价,强化了实践教学能力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本次培训既是全国口腔卫生保健专业教师能力提升的重要平台,也是展示我院口腔医学教育实力与组织水平的窗口。学院将继续深化与学会及各院校的合作,积极推动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为培养适应健康中国战略需求的高素质口腔卫生技术人才贡献力量。
图:ac米兰官方中文网站宣传部、程丽何
文:程丽何
一审:程丽何
二审:纳锦
三审:刘绍康